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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2019-10-08 15:42 分类: 可变更合同 阅读:

在平常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有一项是违法的或者是无效的是可以撤销合同的。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那么可撤销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一、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撤销权在性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即依据撤销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使得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

为了确保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合同法》特别规定撤销权因一定的事由或者期限而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此一年期间的性质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二、可撤销合同包括哪几种

根据《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合同主要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等涉及合同后果的重要事项存在错误认识,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并因此可能受到较大损失的行为。合同订立后因商业风险等发生的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行为。此类合同的显失公平必须发生合同订立时,如果合同订立以后,因为商品价格发生变化而导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不属于显失公平。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于这种类型的可撤销合同,注意几点:

(1)因一方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如损害到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对于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则不用考虑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撤销合同。

(2)并非所有的合同当事人都享有撤销权,只有合同的受损害方,即受欺诈方、受胁迫方等才享有撤销权。

根据上述的回答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包括了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而且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注意。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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