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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2019-08-02 07:38 分类: 破产清算 阅读: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分立以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七十一条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没有规定,应参考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第七十二条法人在清算期间生存,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公司需要因合并,分离或业务困难而清算公司。只有在清算完成后,公司才能宣布解散。作为一件大事,公司清算必须按照中国公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解释的程序进行。那么,公司清算的法律要求是什么?下面我们按照小编来了解相关知识。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公司清算案件的若干意见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惯例,在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时,对人民法院的适用法律作出如下规定。

持有公司全体股东个人或者合计10%以上表决权的第一位股东,应当按照本公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下列事项之一的情况下解散公司的诉讼。法律,人民法院应当接受:

(1)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两年以上;公司的经营管理非常困难;

(2)股东投票时,不能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或比例。两年多来,他们无法召开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的经营管理非常困难;

(3)公司董事存在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

(4)经营管理存在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在将导致股东权益重大损失。

如果股东失去知情权,分配利润的权利或公司的损失,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公司的营业执照被撤销,公司的营业执照未清算,人民法院不接受。

第二条股东提起公司诉讼解除,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公司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提起的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人民法院决定解散公司后,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组织清算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公司。这些规定。

第三条股东提起公司诉讼解除,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保全,如果股东提供担保,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四条提起公司解散的股东,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向其他股东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做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诉讼。

原告应将公司诉讼解除通知其他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与诉讼。其他股东或者相关利害关系方申请作为联合原告或者第三人参与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许可。

第五条人民法院在理解公司诉讼案件时,应当注意调解。人民法院同意由公司或股东取得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暂停公司,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当支持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能同意让公司生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调解公司取得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撤销股份。在转让或取消股份之前,原告不得利用公司收购其股份作为对公司债权人的理由。

第六条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人民法院决定驳回公司解散请求后,提起诉讼的股东或者其他股东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公司诉讼解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七条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自解散事业之日起十五日内设立清算委员会,并开始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公司未解散,清算组未成立清算组;

(2)尽管设立了清算组,但故意推迟清算;

(3)非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的利益。

如果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且债权人未提出清算申请,公司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清算公司,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应用程序。

第八条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团队的成员可以从以下人员或机构中获得:

(1)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的人员。

第九条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或者股东的申请,依职权代替清算组成员: p>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2)丧失执业能力或民事能力;

(3)有些行为严重损害公司或债权人的利益。

第十条公司依法清算并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名义进行。

公司设立清算组的,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与诉讼;如果清算组尚未成立,原法定代表人应代表公司参与诉讼。

第十一条清算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书面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公司解散和清算,并按照公司规模在国家或者公司登记。和地理范围。在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发布公告。

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且债权人未及时提出债权并且未能清偿的,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二条公司清算时,如果债权人不同意清算组批准的债权,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审批。清算组不得重新批准,或债权人仍然对重新批准的索赔有异议。债权人要求被告向公司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三条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并在公司清算程序结束前补充申请的,清算组应当予以登记。

终止公司清算程序,表明清算报告已经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四条债权人补充的债权,可以依法在公司未分配的财产中解决。如果公司尚未分配财产并且无法全额偿还,且债权人声称股东已经偿还了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债权人不得因违约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告债权。

债权人或者清算组不得以人民法院尚未分配财产为由向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股东在分配剩余财产时所取得的财产不能全额偿还。索赔。

第十五条公司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告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不得执行未经证实的清算计划。

如果未经证实的清算计划对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声称清算组成员有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清算。

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作出相关的处理。债务清偿计划。

如果债务清偿计划得到所有债权人的确认,并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方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清算组的申请批准该申请。清算组根据结算方案清偿债务后,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终止清算程序的裁定。

债权人未确认债务清偿计划或者人民法院不予批准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不得在法定期限内设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造成公司财产的折旧,损失,毁损或者损失。债权人声称在损失范围内违反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有义务履行职责,导致公司的主要资产,账簿,重要文件等的损失,不能清算。债权人声称他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应该依法支持。

以上情况是由实际控制器引起的。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应当将公司财产恶意处置给债权人,或者没有依法清算,并提供虚假的清算报告。公司登记机关被裁判处理法人撤销登记,债权人声称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公司未能在没有清算的情况下清算公司,公司将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声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清算公司的债务,由人民法院支持。

公司应当依法取消登记,不得清算。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股东或者第三人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声称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中一人或多人应当符合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这些规定。本款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后,如果要求其他人员按照过错责任分担责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未缴纳的出资额视为清算财产。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股东尚未支付的出资,包括到期时应付的未付出款,以及支付期限到期的分期付款。

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声称未付资本股东及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公司成立时应对未付资本中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人民法院支持。

第二十三条清算组成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从事清算事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或者债权人声称要赔偿的,是民众的。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52条第3款的规定,持有公司股份单独或合计超过180天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清算组如果某成员以前款所述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接受。

该公司已完成清算和取消。上述股东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直接向清算组成员作为被告人和其他股东作为第三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

第二十四条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的解散,由公司住所的人民法院管辖。该公司的住所是公司总部所在地。公司办公地点不明确的,由其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公司解散和公司清算;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地级市管辖的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公司和公司解散。清算案。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清算的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在清算前向法院申请,并且法院将设立清算组。清算组进入公司后,将接管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并且除了验证公司的资产外,还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分配。公司清算结束后,经理可以到工商局处理公司的取消手续。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准备清算,它必须提前通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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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清算费用是多少?

公司清算时如何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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