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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是否是合同

2019-09-03 09:17 分类: 合同形式 阅读:

在生活中常常会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签订书面合同,这时候大家都会进行口头约定,也就是口头合同。很多的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口头合同是否是合同,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了帮助大家能够个更加了解口头合同。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说一说口头合同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口头合同是否是合同

口头合同也叫口头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协议,无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载体来表现合同内容。口头合同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

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二、口头合同注意事项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鉴于我国东西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例如10万元在深圳、上海的经济往来中不属于数额巨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属于数额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条修改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口头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口头合同是合同,它是合同的另一个表现形式;只要口头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它就是会受法律保护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然如果还有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到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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