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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购房合同生效期是几年,到期后该怎么办

2019-10-10 17:45 分类: 合同生效 阅读: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原则上是自签订时生效的,但有些合同并不是自签订时生效的,如房屋抵押合同,应该自房屋办理产权登记后生效,那么买卖购房合同生效期是几年,到期后该怎么办?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买卖购房合同生效期是几年

在我国《合同法》中,一切的合同在签订后即可生效,买卖购房合同同样如此,若无其他违法约定,签订后即生效,需履行。但是在房屋买卖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限问题,因此便有使用期限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规定,住宅居住用地的使用权限为70年。由此可知在土地使用权基础上签订的合同的生效期是由法定的。也就是说在实践中,买卖购房合同生效期是几年,当事人是不能约定超过法定70年。但在2007年《物权法》中也规定,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这也同时表明,虽然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约定买卖合同的最高期限,但是也不能随意约定合同中的最短使用期。以及根据《物权法》原则的限制,在买卖购房合同履行完成后房屋所有权便转移,当事人一方获得所有权,此所有权保证所有人的权利即排他权,也就是我们通俗意义上的永久使用权。同时在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规定到期后需申请续期,若无申请或未通过申请则国家无偿收回。

在此可知,买卖购房合同签订后即可生效,但同时鉴于房产的特殊性,有70年的使用期限,因此买卖购房合同不能随意约定超过70年的使用期。但是因为住宅使用权存在自动续期的情况,也可以理解为,买卖购房合同生效期是签订后即获得所有权,也就无使用期限的生效问题了。

二、到期后该怎么办

1、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条例》中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同时还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以居住用地使用权为例,如该使用权于取得七十年之日到期,则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如果不申请续期的,则该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的居民住宅及其他附着物都会被国家无偿收回。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产管理法》),该法重申了《条例》上的原则,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房产管理法》及2007年对其的修订也没有对此问题进行合理的改善。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作为规范社会生活中财产权利的一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出台,该法对住宅建设用地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态度,“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物权法》比《条例》、《房产管理法》而言取得了较大进步,首先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分,对涉及居民居住权这类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置采取了更加缓和的态度。但是在法律适用上,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是否应该优先适用《房产管理法》呢?这些都应在实践中有待明确的问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买卖购房合同生效期是多少年,到期后该如何办理”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买卖合同是自签订时生效的,而房屋买卖合同的期限是不能超过七十年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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