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一时抗辩权有几种
在我国抗辩权是对抗权利人主张的重要法律手段,抗辩权多数产生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抗辩权的分类有很多,其中可以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那么我国法律规定一时抗辩权有几种?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时的抗辩权有哪几种
一时抗辩权一般有以下几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如买卖合同,出卖人在买方未支付价款之前,有权拒绝交付并继续保留已出卖的标的物。
2、检索抗辩权,亦称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财产诉诸强制执行,或在有物权担保时先执行物权担保,只有当前两种情形仍不能满足债权时,保证人才履行债务。
3、不安抗辩权,是指依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先履行其债务,在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因故恶化时,应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履行对待给付,否则可拒绝自己债务之履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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