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起诉状怎么写

2019-10-29 17:50 分类: 合同履行要素 阅读:

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那么,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起诉状怎么写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起诉状

原告:于XX女汉族19X年X月X日生北京XXX生物科技发展以公司

住址:朝阳区磨房北里X楼XX居室

委托代理人:李振军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521179765

被告:胡XX男1979年X月X日生北京XX广告有限公司经理电话:139XXXX

住址:朝阳区八里庄南里X楼15X室

案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为原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请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违约金21260元人民币

3请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通过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日签订一份《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由原告购买被告私有房产一套。合同约定:房产位于通州区潞苑南大街15号楼X栋XX室;建筑面积70.70平方米;房屋成交价为400000元人民币,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房屋无抵押(事实上有抵押);如发生争议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另,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1月4日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并由北京市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见证。协议约定:由原告在2008年1月份自行支付给被告部分房款152000元用于被告办理房地产提前还贷、解抵押手续,被告于当月(2008年1月)提前还贷、解抵押;被告在解抵押完毕后,需立即将房产证原件等房产转移所需材料交给丙方(即补充协议见证方)用于办理产权登记及产权转移手续;剩余部分房款30000元由原告于房产转移登记当天支付给被告。

原告按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了自己的合同约定义务,并将剩余30000元房款于2008年3月14日提前给付被告,截止至2008年3月14日原告共计给付被告房价款240000人民币。

被告并未按协议约定于2008年1月份办理解抵押手续,被告于2008年3月14日在原告及见证方的要求并陪同下才办理了房产解抵押手续。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被告于办理完解抵押手续后,立即将房产证等证件原件转移给原告方用于办理房产转移手续,但被告当日并没有将房产证等证件交与原告及见证方,没有配合原告履行过户手续,这已构成违约。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被告一直推脱不与配合。原告认为,被告怠于履行过户义务已构成严重违约,并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因此诉至贵院。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于XX

20XX年XX月XX日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需要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诉讼事由与理由,做到有理有据,证据需要清楚。合同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是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的,但是需要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投诉通道】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有哪些履行合同方式及注意问题有哪些

下一篇:卖方在履行买卖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