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教唆犯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2020-09-02 09:39 分类: 刑事犯罪 阅读:

  教唆犯的对象是特定的、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犯的客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教唆犯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有些人虽然自己不主动实施犯罪,但却在一旁怂恿他人进行犯罪,在这样的情况下怂恿他人犯罪的人,就有可能成立教唆犯,此时虽然没有实际犯罪,但也是会受到处罚的。而成立教唆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教唆犯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教唆犯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成立教唆犯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对象条件。

  教唆犯的对象是特定的、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犯的教唆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教唆对象必须是特定的。

  (2)教唆的对象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不具有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应对教唆行为人以间接正犯(实行犯)论处。

  (3)必须是本来没有犯所教唆之罪意图的人。已经有犯所教唆之罪意图的人不能成为教唆对象。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已有实施某种犯罪的意图,而为其出主意,撑腰打气,壮胆助威,坚定其犯罪意图,使其实施犯罪,不能认定为教唆犯,而应认定为帮助犯。

  2.客观条件。

  教唆犯的客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教唆行为的认定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教唆行为的内容必须是某种犯罪行为。如果是教唆他人实施其他一般违法行为,则不能成立教唆犯。

  (2)教唆行为的方式具有多样性。既可以是口头教唆,也可以是书面教唆,还可以是通过打手势、使眼神等形体语言进行教唆。具体来讲,可以是以金钱、财物、女色等利益引诱他人犯罪,可以是以嘲弄、蔑视、侮辱等手段刺激他人犯罪,可以是以实施暴力、揭发隐私、毁坏财物等胁迫他人犯罪,可以是利用封建迷信唆使他人犯罪,等等。

  (3)间接故意教唆和直接故意教唆对客观方面的要求有所不同。在直接故意教唆的情况下,只要行为实施了教唆行为,不要求被教唆的人实施被教唆的犯罪。被教唆的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的,成立共同犯罪之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教唆者构成独立的教唆犯。在间接故意教唆的情况下,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教唆行为,还要求被教唆的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如果被教唆者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不构成犯罪。

  3.主观条件。

  教唆犯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从具体的罪过形式上来讲,教唆犯一般是直接故意,但也不排除间接故意的可能性。

  (2)从认识因素上讲,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使一定的人产生某种犯罪的意图,并进而实施该种犯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这种认识,不构成教唆犯。

  (3)从意志因素上讲,行为人对他人实施犯罪以及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二、教唆犯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29条的规定处罚教唆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犯罪中所其的作用处罚。

  2、教唆不满18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认定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时候,就需要判断是否满足上述条件,因此也就出现了虽然有教唆行为,但最终也是不成立教唆犯的情况。另外,要是教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话,则此时就有可能成立间接正犯。

  

相关延伸

刑事犯罪辩护人的范围怎么确定

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能保释吗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

达到当天最大量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有欠条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吗?

下一篇:非法集资怎样才会开审?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