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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对法人的影响是什么?

2019-07-23 10:06 分类: 破产清算 阅读:

公司破产对股东最大的影响在于:股东应当立即缴纳认缴而未缴(包括未到缴付期限)的全部出资。根据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即股东对公司的出资可以采取先行认缴、分期出资的方式,具体的出资期限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

一个公司的法人应当尽职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出谋划策。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公司会面临破产的风险。尤其是一些抗风险能力低的小公司,破产的现象普遍存在。公司破产,法人自然会受到牵连。那么,公司破产对法人的影响是什么?下面我们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公司破产对法人的影响是什么?

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因此,企业破产一般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

《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法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是市场经济普遍存在的现象,公司破产对法人的影响要依情况而定,如果是正常破产,法人是不会承担民事责任的。而公司破产是因为违法违规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则法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在三年内不得担任新公司的法人,涉嫌犯罪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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