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什么?

2019-07-11 10:00 分类: 融资借款 阅读:

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1、铁路发展基金领衔多渠道融资、完善运价机制;2、连续三年对铁总实行过渡性补贴;3、盘活铁路用地资源。

在任何国家铁路将会是一个国家的重要交通工具,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始终是国家来控制经营,在我国铁路是国家所有,也就意味着铁路的发展更为稳定,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不会出现大的问题,但是还是会出现一些小问题需要技术的解决,那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内容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按照“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完善铁路发展规划,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对新建铁路实行分类投资建设。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法人投入。铁路发展基金主要投资国家规定的项目,社会法人不直接参与铁路建设、经营,但保证其获取稳定合理回报。“十二五”后三年,继续发行政府支持的铁路建设债券,并创新铁路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工商总局、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

二、不断完善铁路运价机制,稳步理顺铁路价格关系。

坚持铁路运价改革市场化取向,按照铁路与公路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制定国铁货运价格,分步理顺价格水平,并建立铁路货运价格随公路货运价格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创造条件,将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增加运价弹性。(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建立铁路公益性、政策性运输补贴的制度安排,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创造条件。

对于铁路承担的学生、伤残军人、涉农物资和紧急救援等公益性运输任务,以及青藏线、南疆线等有关公益性铁路的经营亏损,要建立健全核算制度,形成合理的补贴机制。在理顺铁路运价、建立公益性运输核算制度之前,为解决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项目资本金不足、利息负担重等问题,考虑到铁路运输公益性因素,中央财政将在2013年和明后两年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实行过渡性补贴。(财政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负责)

四、加大力度盘活铁路用地资源,鼓励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支持铁路车站及线路用地综合开发。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其原铁路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可采取授权经营方式配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依法盘活利用。参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统筹安排铁路车站及线路周边用地,适度提高开发建设强度。创新节地技术,鼓励对现有铁路建设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继续划拨;开发利用授权经营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向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外的单位、个人转让的,应当依法办理出让手续。地方政府要支持铁路企业进行车站及线路用地一体规划,按照市场化、集约化原则实施综合开发,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负责)

五、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努力提高资产收益水平。

中国铁路总公司要坚持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改善经营、增收节支,依托干线铁路陆续开通、运力大幅增长等有利条件,千方百计扩大市场份额,依托运输主业开展物流等增值服务,力争客运年均增长10%以上、货运实现稳步增长。建立完善成本核算体系、绩效考核体系,有效控制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要在抓紧清理资产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资产评估工作,摸清底数,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要抓紧实现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做好站点设施和运营设备的配套,充分发挥铁路网络整体效益,提高增量资产收益。(中国铁路总公司、财政部、铁路局负责)

六、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形成铁路建设合力。

中国铁路总公司、地方政府等项目业主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建设方案、资金筹措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前期工作。中国铁路总公司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施工监管和运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加快项目审核,加快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铁路建设,确保“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铁路重点项目及时开工,按合理工期推进。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承受能力继续积极支持铁路重点项目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继续享有国家对原铁道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铁路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负责) [1-2]

铁总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铁路

2015年9月,铁路总公司公布,为深入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铁路分类投资建设,该公司出台了《关于规范非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

《指导意见》明确,对于非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按照《公司法》及铁路总公司与地方政府合作协议,由各方出资人或其授权的出资人代表依法组建铁路建设项目合资公司。项目公司作为铁路建设项目法人,对铁路建设项目的策划、前期工作、资金筹集、建设管理、运输经营、还本付息、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

关于非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指出,项目公司可根据需要依法决策项目建设管理方式,既可委托铁路局或铁路专业管理机构代建,也可由项目公司自行组织建设。在运输经营管理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在坚持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可委托铁路运输企业进行运输管理,也可由项目公司自管自营。有分析认为,《指导意见》将提高社会资本进入铁路行业的积极性,促进非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建设项目健康发展,并对铁路建设的上下游产业都将产生利好,尤其是建材、钢铁等行业。

我国的经济是市场经济为主的经济,因此任何的企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及时的适应新的环境和挑战就会收到市场经济的强力冲击,因此铁路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及时的来调整,也就是融资或者改制来完成。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关于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定

下一篇:哈尔滨文化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怎么解决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