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有效要约的特点是什么

2019-08-26 14:52 分类: 要约 阅读:

  核心内容:要约有效特点是什么?有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订立合同的意识表示,向特定的人或者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要约要有明确内容,要约到送达到受要约人。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有效特点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合同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某种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合同的要约,不应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效果。

  (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必须表明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合同法第24条:要约期限

下一篇:寄送的价目表有什么阴谋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