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物权法对抵押权与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规定

2019-10-17 15:02 分类: 抵押合同 阅读:

设立抵押通常需要签订抵押合同,那么抵押权和抵押合同的效力是否随时一致呢?物权法对此时如何规定的呢?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

物权法对抵押权与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规定的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行为是发生物权变动效果的法律行为。只有物权的意思表示(如转移标的物)与形式(如动产交付或不动产的登记)相结合,才构成物权行为。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民事立法并没有区分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的效力,结果造成了民法理论与立法规范上的混乱。

《物权法》分清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效力:

(一)不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抵押合同,均为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如附条件或附期限。

(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不动产抵押权成立且立即生效。抵押登记是抵押权而非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这样,在立法上就区分了不动产抵押合同与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使得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的界限清晰下来。

综上所述,抵押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不产生,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问题复杂,欢迎咨询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形成金融债权的原因有哪些

下一篇:抵押合同设立抵押登记的理由是什么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