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加工承揽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吗

2019-06-23 11:15 分类: 加工承揽 阅读:

  双务合同就是双方都应该负担责任义务的合同,生活中的大部分合同都是属于双务合同的,承揽合同的也是属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很不一样,单务就是指单方面的责任义务的。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加工承揽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吗

  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得以对抗另一方的履行请求权,起到暂时拒绝履行己方义务的作用。现实生活中的合同大多数为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等。

  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的本质特征是合同双方的义务存有对价关系。以此为合同分类标准,可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具备上述本质特征的为双务合同;反之,为单务合同。这意味着双务合同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以及双方的债务有对价关系。而单务合同则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或者表现为仅一方承担债务,或者表现为双方虽互负债务但双方的债务无对价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有偿合同关系也是一种财产交换关系,或者说利益互换关系。能不能说,有偿合同就是双务合同?显然不能。因为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不同,双务合同是有偿合同的一种,有偿合同却不都是双务合同。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在有偿合同中,双方的给付有对价关系;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由于合同的义务是为特定之给付,故此,任何一种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则。比如,一方基于不可抗力而给付不能的,他方亦可不为给付;他方若已为给付的,可解除合同,并可依据不当得利请求返还业已给付的利益。如果说一切合同都是诺成性合同,不存在实践性合同,那么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无任何区别。由于“实践性合同”的介入,使一部分有偿合同成为单务合同。下面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例作一简短分析。

  在中国,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是单务合同、实践性合同。无偿借款合同双方无对待给付关系(即无对价给付关系),自然不能成为双务合同。有偿借款合同的双方存在对价给付关系14,存在着利益的互换,但双方并不存在义务的对价,无对待义务关系。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双务合同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它使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对价给付行为成为使合同生效的“成约行为”,而不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行为”。因而,有偿借贷合同只有给付的对价关系,而无义务的对价关系。它无须适用合同抗辩制度。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加工承揽合同是属于的双务合同,双务合同中的适用范围是很广的,单务合同是很少的,因为这种只管接受得合同是很少的,没有人会那么无私的,毕竟关系也不是很亲。你可以咨询的律师。

相关延伸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论析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新交的房子不合格应该向哪些部门投诉

下一篇:承揽人承担质量责任有哪些形式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