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承揽合同的基本内容

2019-07-18 21:10 分类: 加工承揽 阅读:

  【承揽合同知识】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负有的义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依《合同法》第256条规定,在承揽合同中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负有以下义务:

  1、如果经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符合约定的,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该原材料,因承揽人保管不善,造成原材料损失的,由承揽人承担赔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承揽人应当承担该原材料在承揽人占有期间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2、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承揽人负有通知义务。即定作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有错误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或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或存在可能影响工作质量或者履行期限的其他情形,承揽人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答复并采取相应措施。定作人因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人怠于通知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承揽人承担。

  3、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并不得更换应修理部分以外的零部件。

  

  

  

  

相关延伸 加工承揽合同范本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加工承揽合同规定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承揽合同终止的情形是怎样的

下一篇:经济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