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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要求员工签订非全日制的用工合同违法

2019-09-02 14:41 分类: 劳动合同 阅读: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劳务派遣要求员工签订非全日制的用工合同违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截取的相关法律内容,希望给大家带去帮助。

答案是肯定的,任何公司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压榨劳动者以降低劳动成本牟取利润都是非法行为,我们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比全日制用工形式,可节约许多成本。因此,许多劳动派遣公司希望与员工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法》对于是否能够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尚未作出相关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已明确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只能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全日制劳动合同,且不能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因此,该案中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处罚。

任何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我们都不能坐视不理,忍气吞声只会助长恶势力的气焰。综上是小编的整理,有更多详细咨询欢迎到寻找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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