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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还没成立,担保合同还成立吗

2019-06-20 11:12 分类: 买卖合同 阅读:

  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是非常多的,所以很多债权人为了自己债权的安全,会要求债务人对债务进行担保,债务担保的方式有很多,那么主债权还没成立,担保合同还会不会成立?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主债权还没成立,担保合同还成立吗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主债权就是指主合同,所以主债务不成立的情况下就是主合同不成立,主合同不成立的,担保合同也不成立。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签订保证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担保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保证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保证人和债务人订立保证合同;二是保证人单方向债权人递交担保书;三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表明同意担保的意思并签字盖章。在各种经济合同中,保证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担保方式,尤其是借款合同一般都有保证条款。

  1、选择保证人。设立保证的目的是为了担任合同的履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所以,作为合同的保证人必须具有担保的能力。

  2、订立保证,必须经过保证人的同意。债务人选定保证人时,还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并要有保证人明确表示保证的意思。

  3、保证范围的确定。保证人具体保证什么,是保证合同的全部还是保证合同的一部分,还要由三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写明确。

  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

  1、保证的生效时间要与主合同生效的时间相一致,如果合同签订后要办理公证、签证或报经上级批准才生效的,那么保证的生效期限也应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才开始计算,主合同生效日期改变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

  2、保证的有效期限应与主合同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如果约定以保证为合同成立条件的,那么须保证条件成熟时,主合同才生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主债权就是指主合同,所以主债务不成立的情况下就是主合同不成立,主合同不成立的,担保合同也不成立。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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