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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水管漏水怎么约定

2019-08-07 15:03 分类: 租赁合同 阅读:

  在生活中,我们多数人要进行租房住,这就需要进行签订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中会有相应条款的约定,这点也是大家需要了解的地方。那么关于水管漏水怎么进行约定呢?双方需要做好相关的了解,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水管漏水怎么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218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我们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属于自然损坏的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属于租客人为损坏的则由承租者承担维修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房屋出租人的主要义务

  1.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

  出租人应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

  出租人不仅要保证租赁物在交付时符合约定的用途,而且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物亦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违反此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亦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3.维修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瑕疵担保义务

  当租赁物有瑕疵或存在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不能依约使用收益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因此所受损失,出租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承租人订约时明知有瑕疵的除外。

  5.出卖出租房屋时通知承租人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法定义务。

  因此,一般来说关于水管漏水的约定我们可以在合同中这样来约定,一定要明确其中的责任承担人,这样才能知道谁来负责处理漏水的问题,对于双方来说需要协商一致,才没写进合同里面。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延伸 房屋水管爆裂该谁修顶层漏水可以退房吗房子下水管漏水损失谁来承担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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