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执行中的房屋有租赁怎么办

2019-08-08 08:32 分类: 租赁合同 阅读: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权利人申请的执行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执行,但执行房屋的时候,有些房屋是不能执行的,那么执行中的房屋有租赁如何处理?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执行中的房屋有租赁怎么办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在租赁期内产权发生转移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法院执行房屋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有哪些

  法律对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作出为较为祥尽的规定,大致分为双方解除、承租人解除、出租人解除三大类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具体如下:

  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造成租赁物损失。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租赁合同。

  6、承租人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物,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或者未依约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9、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知瑕疵的除外。

  10、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的权属有争议或者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况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在租赁期内产权发生转移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法院执行房屋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延伸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转租吗租赁原因引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屋买卖可以吗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租赁合同甲方无故收回房屋怎么处理

下一篇:房屋租赁合同一方毁约怎么赔偿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