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合同法对根本性违约和一般性违约怎么界定

2019-08-19 11:48 分类: 合同违约 阅读:

我们都知道对于一个合同他会有自己的生效时间,同时也会有很多违约情形,那么合同法对根本性违约和一般性违约怎么界定的呢?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法对根本性违约和一般性违约怎么界定

1、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

2、一般违约仅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但并不导致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

3、违约发生是否导致合同无法进行,对于一般违约,守约方没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否则,守约方就造成了根本违约。

4、当事人一方出现根本违约时,合同相对方获得合同解除权,而当一方仅仅出现一般违约时,合同相对方并不获得合同解除权只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一般违约的违约责任。

5、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何认定合同根本性违约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从违约的情节考虑,一方的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便构成根本违约。

“不必要”是指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不能实现,或者说主要合同意图不能实现。“不可能”是指按合同约定的给付,在事实上不可能。基于违约方的过错成为不可能履行时,非违约方虽然可请求赔偿损失,但只要合同不解除,非违约方就不能从合同关系中解脱出来,不能及时进行积极补救或降低损失。在合同中,非违约方还要履行对等给付义务,对其极为不利,因此,有必要赋予非违约方合同解除权。

2、从违约的后果考虑,单纯的违约并非合同解除的主要根据。

以过错作为判断因素之一的违约后果具有严重性才是合同解除的根本原因,而判断违约后果是否严重,应以是否违反合同关键因素,即合同订立的主要目的能否实现为依据。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投诉通道】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根本违约解除合同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下一篇:合同违约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是否能同时主张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