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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未支付赔偿款及违约金怎么办

2019-08-20 13:57 分类: 合同违约 阅读: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协议两种方式离婚,如果离婚是由于一方过错造成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那么离婚后对方未支付赔偿款及违约金如何处理?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离婚后对方未支付赔偿款及违约金怎么办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离婚后一方未支付离婚损害赔偿和违约金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款项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八条【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什么时候提出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离婚后一方未支付离婚损害赔偿和违约金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款项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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