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不合理该怎么办

2019-09-03 09:17 分类: 合同解除 阅读: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时候,劳动者觉得单位的做法影响到了自己的权益,于是就会要求单位给自己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却不给相应的赔偿,或是给予的赔偿金额不太合理,让劳动者非常受伤。下面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不合理该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签过了,赔偿金不合理,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合理的补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单位应该按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即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而计算的基数为你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金额;

如单位不同意支付,你可以到单位所在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前,应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或者通知书。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时是否要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赔偿金是多少,之后再去争取一定的赔偿金。劳动者觉得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不合理的时候要去给自己维权,应该来上做个咨询问问专业法律人士。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投诉通道】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没签时间的协议能随时解除吗

下一篇:谁能行使合同解除权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