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合同解除要赔偿违约金和赔偿金吗

2019-09-03 09:19 分类: 合同解除 阅读: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有不少,一些单位自己在解除合同的时候,会遇到劳动者索要违约金、赔偿金的相关固定,于是就希望单位能够减轻赔偿,弥补损失。在合同解除之后是否赔偿这些金额其实也有相应的要求。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一、合同解除要赔偿违约金和赔偿金吗

所谓违约金是对于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责任。在劳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当然,设定违约金要公平、合理,应考虑到各用人单位提供的特殊福利待遇的不同以及劳动者工资水平的差异。

和违约金不同,赔偿金是与实际损失相一致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涉及服务期赔偿的,应当按照等分和相应递减的原则确定。”

但如果劳动者支付了违约金,是否还要支付赔偿金呢?这要视情况而定了。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因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双方约定承担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的,劳动者应按实际损失赔偿。”这就是说,当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损失时,劳动者只需要支付违约金而不用再支付赔偿金,如果违约金低于劳动者因违反服务期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劳动者不仅应该支付违约金,还应该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

二、是否可以支付违约金而不再继续履行合同

1、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继续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其中《合同法》107条就将强制履行作为一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加以规定,只有合同继续履行才能实现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因此,双方就合同是否履行存在争议的,原则上应当继续履行。

2、有两种例外情况,可以不予强制履行而解除合同

(1)根据《合同法》93条,合同约定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如合同中有关解约定金的约定,当事人可以以承担定金处罚为代价解除合同。

(2)根据《合同法》110条,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同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等情形的,可以不予继续履行。

要是劳动者遇到了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合同的时候,可以要求它们赔偿自己各种损失,如对方不赔偿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追究。关于合同解除赔偿违约金、各种费用上有争议,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该要积极找律师帮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投诉通道】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谁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

下一篇: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几种,有什么法律后果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