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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办理公证提存有什么好处

2019-10-17 14:48 分类: 合同提存 阅读:

网友咨询:

我最近看中一套二手房,想买下来,卖方坚持要我付清房款后才能过户,可是我担心付清房款后万一过户出问题,我的钱就会有风险,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办理公证?

律师说法:

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公证提存。就是将房款交到公证处专设的提存账户,待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之后,公证处根据你和卖方事先约定的付款条件,将房款交付给卖房人。如果房子过不了户,王女士的房款就到不了卖方的手中,就可以保证资金安全。对于卖房人来说,房款提存到公证处之后,他也就不用担心房子过户后能不能及时收到房款了。

相关法律知识:

提存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

债务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债务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提存公证,从而消灭债务,并将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给债权人。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

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

3、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

1、债的双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

2、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权人请求将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提存的。

可以提存的标的物包括:

1、货币(含本、外币);

2、有价证券、票据、提单、仓单权利证书;

3、贵重物品;

4、担保物(金)或其他替代物5、其他可以提存的标的物。

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1.当事人办理提存公证,应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

2.提存的物品只限于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贵重物品及其它适宜提存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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