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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提存是什么意思

2019-09-03 09:23 分类: 合同提存 阅读:

提存,在消灭债务方面使用的比较多,而且相对较好,因为它可以及时的了解了双方的债务,避免一些延迟履行债务的发生。那么,您是否知道间接提存又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就由小编就为您整理出相关的知识,供您阅读,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间接提存是什么意思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根据这个,我们可以推理出,间接提存即是债务人通过其他人将该标物交给提存机关来消灭债务,这里面又多了一个参与者。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提存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提存发生以下效力:

1、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权债务因提存而消灭,债务人不再负清偿责任,提存物的所有权转归债权人。《合同法》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合同法》第102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2、在提存人与提存机关之间。提存机关负有妥善保管提存物的义务,提存人可以凭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提存之债已经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提存受领人以书面形式向提存机关表示抛弃提存物的,提存人可以取回提存物,但应负担提存费用。

3、在提存机关与提存受领人之间。根据《合同法》第104条的规定,债权人可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提供担保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应在规定的期间内领取提存物。根据《合同法》第104条第2款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综上所述,间接提存与提存之间只是多了一个参与者,其法律效力是相当的,可以互相参考,其主要也是为了及时解决债务问题才出现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间接提存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此外,本文还提到了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存在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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