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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合同解除权是否应该告知对方

2019-11-05 10:13 分类: 合同的抗辩 阅读:

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手段,只要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那么,行使合同解除权是否应该告知对方?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行使合同解除权是否应该告知对方

在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或者根据法定解除条件解除合同时,解除与否仍然是当事人的权利,行使解除权必须通知对方。

这种通知自达到对方当事人时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通知义务履行不当同样会产生法律风险。

采用书面通知方式是一种有效的证据固定手段,若企业通过口头通知解除合同,则可能出现对方不予理会,继续要求履地合同,同时企业没有及时行使解除权,对方为履行合同的支出则可能要求企业赔偿。这种法律风险仍然属于法律监管的法律风险。

为避免法律风险,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能够签收的尽量取得对方的签收。

二、相关知识:行使合同解除权有哪些方式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

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不愿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根据《合同法》来说,只有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当事人才允许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熟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所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务必要遵守合同,否则要进行赔偿,或者是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合同解除权”的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决定与处理,小编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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