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之限制是如何的
辩护权是合同当事人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抗辩权有很多,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行使抗辩权有限保护合同当事人利益,那么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之限制是如何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之限制是怎样的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限制包括对抗辩权实施限制的必要性、根据相互给付牵连性的程度予以限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同时履行抗辩权”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限制包括对抗辩权实施限制的必要性、根据相互给付牵连性的程度予以限制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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