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请示
公司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公司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但往往有部分合同必须继续履行。那么,问题来了,此时应当如何向法院做继续履行合同的请示呢,请示文书怎么写呢?在此,小编整理了相关文书范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关于继续履行合同的请示
________人民法院: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同意继续履行破产企业__________(写明破产企业名称)与________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合同(或协议)。
事实与理由如下(写明订立合同的事实,继续履行合同的理由):
1、
2、
3、
请贵院在征询债权人会议的意见后,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该合同(或协议)。
当否,请指示。
(清算组印)
组长: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与_____订立的《_____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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