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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损害赔偿

2019-10-28 11:52 分类: 暴力法规 阅读:

提到离婚,我们不免会想到原本恩爱的夫妻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婚姻的破裂;而在离婚中,最重要的步骤之一就是离婚损害赔偿,那家庭暴力离婚损害赔偿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一起探讨。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有哪些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会给受害方造成的伤害主要是包括肉体损害和精神损害,正因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时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应该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部分。

其中,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而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这方面法官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什么是家庭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

一般来说,婚姻法所规定的实施家庭暴力的主体应当只能是配偶,其侵害的对象应是配偶一方或其子女,而不应包括其他家庭成员。其中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依照上述司法解释有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及其他手段。前者即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等实际上是属于身体暴力的范畴;后者即其他手段可包括语言暴力和性暴力。

当然,并非是一切家庭暴力行为都能提起损害赔偿的,只有那些施暴行为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时,过错方才应承担起赔偿责任。那么“一定的伤害后果”其标准是什么?一般来说,伤害后果的标准应当以两方面的损害事实作为参考指数即包括肉体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事实,而这种损害事实的标准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家庭暴力离婚如何获得赔偿

(一)无过错一方作为原告的案件中,如果想要获得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必须在提出离婚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中,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在二审时提出来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家庭暴力的相关知识已经了解,面对家庭暴力要争取到自己心中的判决结果,找个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辩护显得特别的重要。对于离婚方面的判决结果感兴趣的时候,想要争取权益的人可以找律师进行询问或者直接委托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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