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产权人配偶去世可以子女继承吗

2019-11-11 16:26 分类: 遗产继承 阅读:

在很多时候我们对于继承是不清楚的,并且大部分人在去世之前都不会写,所以很多遗产都是按照法定继承进行,这个对于遗嘱人来说没有影响,但是对于受遗嘱人来说是有很大影响的。根据以上描述三门峡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其中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产权人配偶去世可以子女继承吗

住房要看产权人是否婚姻期间取得住房,如果是,不管登记人是他还是配偶,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死者名下只有一半产权,另一半归配偶所有。

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死者名下房产份额。

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取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产权人配偶去世了需要看配偶是否也有产权,如果有那么他的子女是可以继承的,但是继承的部分只是产权的一半,其中配偶也有继承权,所以子女继承多少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房改房遗产纠纷适用物权法吗

下一篇:欧拉分遗产的问题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