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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2019-10-18 10:47 分类: 离婚条件 阅读: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符合结婚条件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是受保护的,但并不是所有婚姻都是有效的,无效婚姻的情形是比较多的,包括重婚、未达结婚年龄等,那么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损害赔偿问题应该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解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一条【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怎么写婚姻无效申请书

申 请 人:xxx,女,汉族,何年何月何日出生,住址—,身份证编号。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何年何月何日出生,住址—,身份证编号。

申请请求:请求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何年何月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于何年何月在何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证号——————。 由于申请人婚前对被申请人了解甚少,婚后才发现被申请人早在婚前就患有严重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经治疗,没有痊愈的希望。 被申请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期间,故意隐瞒其早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实情,欺骗申请人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冒领结婚证书,不仅使申请人日夜受到煎熬,更耽误申请人的青春年华。据此,特依法请求贵院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

此致

xx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

申请人:xxx (签字并按手印)

申请时间:xxxxxx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损害赔偿问题应该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解决。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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