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院收养小孩有哪些要求
孤儿院是我国一个福利机构,孤儿一般是在孤儿园生活的,而孤儿院的孤儿是可以被收养的,而收养孤儿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且要办理收养手续,那么孤儿院收养小孩有什么要求?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孤儿院收养小孩有哪些要求
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对孤儿院的孤儿进行收养的,收养人需要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的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办理收养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收养登记程序:
1、收养人持第四项所列全部有效证件、材料到市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2、收养人在市民政局领取收养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填写,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需到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加签意见并盖章。
3、收养登记机关收到第四项所列全部有效证件、材料和申请表次日起30内完成审查工作。(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在办理收养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公告期限60天,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4、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对孤儿院的孤儿进行收养的,收养人需要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的条件。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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