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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无偿委托看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19-06-28 13:50 分类: 房产纠纷 阅读:

房屋无偿委托看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这样的话,看护合同基本上都可以判定为无效。

一、房屋无偿委托看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二、委托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三、委托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3、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委托合同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

对于我们个人合法的房产,当然可以无偿委托给其他人进行看护。在正常情况下,双方所签订的房屋无偿委托看户合同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委托看护的这套房产原本就是非法所得,或者是利用房产做一些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的话,委托合同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延伸阅读: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及后果

委托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委托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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