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撤销权行使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2019-09-03 09:55 分类: 可变更合同 阅读:

一般来说,债权人是有很多权利的,比如撤销权就是其中一个。那么,撤销权是什么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呢?如果您对此感到困惑的话,那就看看下面由的小编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吧。

撤销权行使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一)必须由撤销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

与代位权一样,撤销权是具有诉讼意义的权利,不通过私力救济的方式实现,而必须通过公力救济即诉讼的方式实现。然而,撤销权的性质仍属于实体权利而非诉讼权利。之所以要求以诉讼的方式行使,是因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对第三人利益重大,应由法院审查撤销权的主体是否适当、要件是否齐备,以避免撤销权的滥用,保障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权益不受损害,以真正实现撤销权制度的立法目的。

(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2款的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超出债权保全必要的部分,不应发生撤销权的效力。不过,有学者认为,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全所有的债权,因而其行使范围不以保权行使撤销权的一般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为限,而应以保全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为限。

(三)关于撤销之诉中的被告

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即放弃到期债权,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实施无偿转让财产或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则仍应以债务人为被告,但可以将第三人(受益人或受让人)作为诉讼中的第三人。如果债权人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撤销权之诉,未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法院可以追加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四)撤销权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

根据《合同法》第75条的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该条规定的1年、5年,其性质均属于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均不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其中的1年属于短期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起算;5年属于最长除斥期间,自债务人导致其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起算。

以上就是小编搜集整理到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通常来说,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的过程中需要遵守以上几点原则,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对此依旧感到困惑,或者您还有什么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欢迎您到进一步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投诉通道】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公益捐赠能任意撤销吗

下一篇:合同撤销权超过一年怎么办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