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特定之债是什么

2019-09-23 15:51 分类: 履行不能 阅读:

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特定之债的标的是特定物,在债成立时就须业已存在,具有不可代替性;而种类之债只需在种类物中确定一定量即可。种类之债一经特定即变为特定之债。特定之债发生在以交付财物为给付形态的债权债务关系中,特定之债有哪些特点?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特定之债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在特定之债,标的物被商定或指定后,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债权人有请求债务人交付特定物的权利,债务人也负有交付此特定物的义务。

2.在特定之债,当标的物灭失时,发生履行不能。如因不可抗力而灭失,则债务人的给付义务消灭;如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灭失,则债务人交付特定物的义务转化为损害赔偿义务。

3.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特定之债,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所有权即移转于债权人,这时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也自债成立时起转移于债权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特定之债的定义以及特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投诉通道】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不可抗力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下一篇:违约要如何承担责任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