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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哪些类型

2019-08-14 13:02 分类: 效力待定合同 阅读: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那么,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哪些类型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哪些类型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

比如说,11周岁的小孩,花了3000元买了个电脑,这种购买行为明显与11周岁孩子的认知能力不否,如果该买卖合同想生效,必须得到孩子监护人的同意,在孩子监护人同意之前,该合同就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以上就是小编对“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哪些类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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