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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主体都是哪些人

2020-09-19 09:39 分类: 刑事犯罪 阅读:

  根据法律规定,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在实际生活中,会有债权人为了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的情况出现。对于这种情况,一般认为债务人的行为在主观意识上并不具有故意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因而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会受到刑事处罚。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主体都是哪些人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叫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主体都是哪些人

  要正确认定敲诈勒索罪,主要是从本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来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要挟”,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贪污、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腐败等相要挟。

  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可以表现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1、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额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

  2、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

  3、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

  这表明,对于敲诈勒索最来说,行为人绝对不可能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当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是本罪与抢劫罪的显著区别。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事犯罪的主体主要分为自然人和单位,而对于敲诈勒索罪的主体,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只能是由自然人构成,但此时仅仅要求一般主体就可以构成此罪。而在具体实践中,要判断行为人实施的敲诈勒索的行为到底是不是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主要是从敲诈勒索罪的四个犯罪构成要件上看。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划清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和未遂的法律界限,因为法律在对犯罪行为的既遂和未遂上是有不同的量刑标准的,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就可能依照敲诈勒索罪的规定从轻处罚。

  

相关延伸

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有哪些,报案时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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