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法定三大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2019-08-26 15:20 分类: 合同的抗辩 阅读:

法定的三种抗辩权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在合同中他们也有着同样的效果,可能很多人对法定的三种抗辩权不是很了解,对于抗辩权的类型知道的可能也不多,那么,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法定三大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①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③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通过小编整理的内容,相信很多人都已经对法定的三大抗辩权有了一个了解,在我国,尽管地区不同,但是对于法定三大抗辩权的规定却都是一样的,我们都应该详细的了解一下法定三大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以便于在日后自己需要时知道怎样用三大抗辩权来保护自己,若是大家对此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大家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投诉通道】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先诉抗辩权的内容有哪些

下一篇:在先履行抗辩权实例中其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