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律师网

您好,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咨询电话:13699118490
北京律师

后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19-09-23 15:53 分类: 合同履行要素 阅读:

现在签订合同基于诚实信用的理论基础,创立后合同责任是非常必要的。对于后合同责任来说应具有独立的构成要件。那么,后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后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后合同责任发生在合同终止之后。

合同终止即为合同履行完毕,既包括主给付义务履行完毕,也包括从给付义务履行完毕。在伴随合同产生的合同履行不恰当的违约责任,并不是合同本身的内容,它成立一个单独的债的关系。所以在给付义务履行完毕后,即使这种违约责任没有追究完毕也表示合同已经终止。从这时起才会产生后合同义务,后合同责任才会出现。

(二)违反了后合同义务。

无义务则无责任,因此对后合同义务的违反必然是追究后合同责任的必要条件。

(三)造成他人的损害事实

后合同责任之构成,必须以损害事实为要件,只有当事人一方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害的情况下,造成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才承担后合同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这种损害包括对方当事人人身和财产的损害,主要是财产损害。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四)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即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其中违反后合同义务的行为是造成损害事实的原因,损害事实是违反后合同义务行为的结果。原因总是先于结果出现的,原因与结果都具有客观实在性。

(五)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后果,仍然希望或放任它发生的心理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损害后果,但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虽然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免损害后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对于后合同责任构成是否应当有主观过错的问题,或者说后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采取过错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的,学界存在着理论分歧。有的观点认为“应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原则是后合同义务是法律明文规定或交易习惯形成,具有可预见性。从有利于保护损失方利益出发,只要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就得负责任,而不应视违约方主观上无过错或过失而改变,不然就加重了受害方的损失、不利于保护弱者。”有些学者认为“对于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无效责任和后契约责任中,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或者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过错推定原则。”

在实际中,后合同是比较重要的一种,因此,大家要时长注意这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发布。如果涉及商誉、版权等相关问题,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相关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准并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删除处理。【投诉通道】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上一篇: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下一篇:航空公司如何履行告知义务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动迁律师网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