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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配房屋拆迁费用给子女?

2023-06-26 17:05 分类: 房屋拆迁 阅读:

  房屋拆迁费用的分配应由家庭成员内部协商确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通常情况下,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应基于拆迁建筑面积和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计算。


  一、如何分配房屋拆迁费用给子女?


  房屋拆迁费用如何分配,应该由家庭内部的成员协商处理。对于农村房屋拆迁的经济补偿款,可以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协商来确定分配方式。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利用权确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农村承包地经营权证书、林地使用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颁发的土地所有权证书和经营权证书以及住宅、工业、仓储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等有关土地管理的文件,应当自颁发之日起按照规定在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名下登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享有土地补偿费,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则应享有相应的补偿费。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如果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安置,那么安置补助费将支付给该组织,由其进行管理和使用;如果是由其他单位进行安置,则安置补助费将支付给该单位。对于那些不需要统一安置的人员,安置补助费可以直接发放给他们本人,或经征得其同意后用于支付其保险费用。


  应加强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农村承包地的承包期限届满,未经续期或者同意变更为其他土地权益形式的,本人或者其继承人享有优先承包权。但是,承包期限届满时,不符合法定继续承包条件的,不享有续期优先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议定,决定在本组织内部分配土地补偿费。对于那些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成为本组织成员的人,如果请求支付相应份额,应该得到支持。但是,对于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地方政府规章,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法规定不同的除外。


  二、通常,农村房屋拆迁的规定是什么?


  补偿安置的基准是被拆除房屋的使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而言,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建房批准文件的规定为依据。如果以上文件所记载的面积与实际情况不符,除非已经依法确定为违章建筑,否则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处理特殊情况:


  1、在征地公告发布时,如果被拆迁人已经获得了建房批准文件,并且新房已经完工建造,那么应该对新房进行补偿,而未被拆除的旧房则不予以补偿。而如果在征地公告发布时,被拆迁人已经获得了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完工建造,那么被拆迁人应立即停止建房,并可以根据建房批准文件中的内容进行补偿,也可以由拆迁双方协商达成补偿金额。


  2、对于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采取拆除措施,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3、任何非法建筑、未经批准的临时建筑(在其有效期限外),以及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后,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均应当被拆除。对此类建筑,一般不会给予任何补偿。


  4、对于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情况,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的拆迁补偿及安置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而被征用的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执行相应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如当地的规定是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那就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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