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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公司的员工是否有任何补偿?

2019-07-30 10:12 分类: 破产清算 阅读:

根据《关于本市国有企业破产实施中有关职工安置问题的暂行意见》第3条第(5)款的规定:员工一次性安置费的计算,由破产企业的安置机构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注册雇员和再就业难,人均人均不得超过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很多情况导致破产,但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最终了解,则意味着必须提前解除与雇员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破产公司的员工是否有任何补偿?请在下面告诉我们。

1.破产企业的员工是否得到了赔偿?

公司破产时,第四十四条第四款或第(五)项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

相关条款:

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标准,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则按一年计算;如果不到六个月,劳动者应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中央直辖市或区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员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则向雇主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当是员工平均月薪的三倍。对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中使用的“月工资”一词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内工人的平均工资。

2.公司宣布破产后会发生什么?

(1)对破产案件的影响。破产公告对破产案件的影响是破产案件转为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案被接受后,在破产宣告之前,债务人还可以通过结算或其他方式避免破产清算(例如获得担保并在短时间内偿还债务)。破产宣告后,破产案不可逆转地进入清算程序。

(2)对债务人的影响。破产宣告对债务人的身份和财产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项:

1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在中国,已申请破产的企业在破产公告前称为债务人,在破产公告后称为破产企业。破产企业的身份是破产的。所谓的破产者是其民事权利受破产程序约束的人。

2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破产申报后,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即被管理人占用,处置和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破产财产的归属,使用和处置方法均以破产清算为目的。作为一组资产,破产财产受到破产法相关规则的保护。

3债务人失去了管理财产和事务的权利。破产申报后,债务人的财产和事务必须置于管理人的控制之下。因此,如果债务人管理的重组程序通过破产申报转为破产清算,债务人应当及时将财产和事务转移给经理。破产公告后,原则上应该停止破产的业务活动。但是,如果该操作继续有助于破产财产的价值,则符合债权人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允许。

(3)对债权人的影响。对于债权人而言,破产债权给予他们行使其权利的特别许可。所有索赔要求在破产公告前被冻结。破产公告后,破产申报原因引起的索赔可以按照破产程序的规定解决。为此,破产法对破产后的债权行使作出了一些特殊规定:

1具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即除权利人,可以通过抵押品偿还。根据“破产法”第109条,自破产申报之日起,除权利可随时从抵押品中获得优先结算。第一百一十条进一步规定,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能全额偿还赔偿的权利,其未付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因此,有这些情况的除权人应当在破产申报后及时行使权利,以便参与随后的破产分配。

2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根据破产分配计划获得清偿。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无权享受特定财产的优先补偿。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清算顺序,才能通过合法程序集中确定分配方案,并清偿破产财产。

由于公司将在破产后与员工发布劳动关系,依法规定,公司需要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补偿。一般情况下,根据员工对单位工作年限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一个月的补偿金支付;根据一年不到六个月,不到一年;不到六个月,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由于劳动合同将提前与雇员终止,虽然此时行为合法,但也会损害雇员的合法权益。毕竟,员工解雇劳动合同没有错。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自然需要补偿员工。

扩展阅读:

如果我申请破产后该怎么办?

公司破产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的破产清算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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