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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租赁合同想收回房屋怎么办

2019-07-29 10:25 分类: 租赁合同 阅读: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的时候一般是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但在实践中有很多房屋租赁活动是不签订合同的,如果出现纠纷时,解决起来就缺少证据,那么未签租赁合同想收回房屋如何处理?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未签租赁合同想收回房屋怎么办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与租赁要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的,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能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吗

  能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吗?答案是肯定的,只要具备法定的解除条件:

  1、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与租赁要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的,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延伸 定期租赁与不定期租赁有什么不同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不定期租赁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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