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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承租人变更说明怎么写

2019-06-22 08:13 分类: 租赁合同 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是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共同签订的,而在实践中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变更的,变更租赁合同时最好签订变更协议,以保障双方的利益,那么房屋租赁承租人变更说明如何写?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房屋租赁承租人变更说明怎么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对承租人进行变更的,变更协议的内容应该包括承租人变更成谁、变更后的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变更后最好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合同变更内容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判定

  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看以下四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租赁合同对承租人进行变更的,变更协议的内容应该包括承租人变更成谁、变更后的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变更后最好办理变更登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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